您的店铺无“零售平台”商品销售资格,不可操作商品发布/上架!
如需申请开通,请联系枫车020-85503494
2018-12-11 15:12:09
第一章概述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枫车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枫车平台正常经营秩序,实现卖家店铺规范化运营,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枫车汽配商城商家入驻协议》、《枫车汽配商城消费者保障条款》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卖家违规管理规定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枫车商城网站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触犯法律的需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平台对应的处罚;
违规处理方式如下表:
违规情况 | 违规说明 | 违规处罚措施 |
出售假冒商品 | 商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 | 商家假一赔三,枫车下架问题商品并在商家后台公示警告处理,情节严重的枫车有权清退商家,并查封商家账户 |
延迟/虚假发货 | 商家未在约定时间内(一般是从买家下单付款开始计算48小时内未将物流信息上传至枫车后台),或者乱填物流单号而未及时发货给买家,损害买家权益的行为,(买家和卖家另行约定发货的除外) | 因延时发货买家投诉到平台的,商家须向买家支付违约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50元,最低不少于5元 |
违背承诺 | 商家未按照约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例如商品赠品明细承诺、运费承担承诺、商品库存承诺等 | 违背承诺的,卖家须履行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如实描述、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等承诺。且须向买家支付违约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50元,最低不少于5元 |
描述不当 | 买家收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或经枫车官方抽检、排查到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与商家描述不相符,或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等情形,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 枫车将视情节轻微的采取下架商品、店铺监管;情节严重的采取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提现账期延长、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限制报名官方活动资格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
联系方式丢失/响应不积极 | 商家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商家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或态度恶劣继续违规等情形,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 枫车可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全店商品屏蔽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
虚假宣传 | 商家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明示或暗示与商品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使买家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产生误解的行为 | 枫车将视情形对商家采取市场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架或删除商品、交易账期延长、店铺监管、全店商品屏蔽等 |
商品质量不合格 | 商家商品品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平台相关管理要求的情形,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监督部门抽检、枫车抽检、客户投诉等 | 枫车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店铺监管、店铺屏蔽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情节严重的枫车有权查封账户。 |
盗用他人账户 | 商家盗用他人账户,涉嫌侵犯他人相关信息、财产权的行为 | 枫车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举证重新取回账户,冻结盗号商家的余额,并扣除对应的金额赔偿被盗号人的损失,清退查封商家账户 |
骗取他人财物 | 商家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 枫车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记录备份、下架并公示警告处理,冻结对应商家的余额,并扣除对应的金额赔偿被骗人的损失,清退查封商家账户 |
泄露他人信息 | 商家未经允许发布、泄露、散布他人个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或人身权的行为 | 枫车对商家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冻结商家余额并扣除对应订单的交易金额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
扰乱平台秩序 | 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平台规则或市场管理措施的行为,或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使用枫车官方资源的行为 | 枫车取消或收回商家获得、使用的不当利益,并公示警告处理,情节严重的枫车有权清退商家,并查封商家账户 |
恶意骚扰客户 | 商家在交易中或交易后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买家,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 骚扰他人情节一般的,对商家店铺屏蔽7天;骚扰他人情节特别严重的,枫车有权清退商家,并查封商家账户 |
虚假交易 | 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联合门店套现枫币,制造虚假订单交易,实际并未有实际的商家订单发货门店收货等动作,而仅是在枫车后台上传虚假的物流单号,从而实现套用枫币的目的 | 枫车将采取关闭订单、新增订单不计销量、情节严重的直接关闭评价入口、删除违规交易产生的商家信用积分、信用积分清零、警告、限制报名活动、限制发布商品、限制枫币抵扣比例等。被通告3次以上,枫车有权对商家店铺进行屏蔽、冻结账户余额 |
第三章附则
附则:
1,枫车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2,枫车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枫车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枫车有权酌情处理。但枫车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枫车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枫车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